2025-10-17
1.主申请人年满18周岁及以上,
① 外国公民;
② 中国国籍且已经取得外国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士;
③ 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
④ 台湾华籍居民
2.主申请人需在提出申请前六个月的整段期间内,证明其一直绝对实际拥有不少于3000万港币或等值净资产或净资本。
3.主申请人必须投资至少3000万港币于获许投资资产,包括投资至少2700万港币于获许金融资产和房地产(上限1500万港币,其中住宅房地产上限1,000万港币),以及向新的「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投资组合」投入300万港币。(300万港币的投资组合将由香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及管理,向与香港有关联的公司/项目作出投资,以支持创新及科技行业和其他有助香港经济长远发展的行业)
4.申请人需要提供无犯罪记录
5.可携带1名配偶(有官方法律证明文件的同性/异性)以及若干名18岁以下未婚且经济不独立的子女